律师个人文集
作者:晴隆律师时间:2022-12-14 17:33:48
一般在商品房买卖交易中,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,需要签署认购书或者订房协议。其目的是以缴纳定金的方式锁定目标房源。
如果购房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资质,那么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合同,是合法有效的。其性质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,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。
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五条的规定:商品房的认购、订购、预订等协议具备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,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,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。可见,认购书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直接转换成商品房买卖合同。
推荐阅读:
晴隆律师解析:房屋买卖网签可以延期吗?晴隆律师张龙:
免费咨询电话:17784894163
执业证号:15223201710915845
执业律所: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
律所地址: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科教路15号
法律专长:刑事辩护、合同纠纷、债权债务、交通事故、婚姻家事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