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个人文集
作者:晴隆律师时间:2020-07-18 17:11:13
业主维权,别用拖欠物业费这种方式。那么,当双方发生矛盾时,究竟该持什么样的态度,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解决纠纷呢?
晴隆律师认为,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,协调两者关系是个大学问。
目前物业管理纠纷的实质是收费和服务之间的矛盾。要解决这些问题,物业公司实实在在提高服务质量是关键;“解铃还须系铃人”,当前物业公司首先要转变观念,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,以广大业主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试金石,切实提升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。从业主关心的衣食住行方面入手,高质量地提供小区绿化、卫生、家政、治安、物业维护等常规服务,努力探索提供各种特色服务、个性服务,尽可能满足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多样化需要。而对服务质量的评判既不能业主评判,也不能物业说了算,而应该引入第三方监督。此外,有的物业公司账目不清,不予公开,也是此类诉讼增多的一个原因。因此,在管理和运作上,物业公司还应做到公开透明。
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,它贯穿于房地产产品的生产、销售和服务三个环节之中,为此,物业公司应做好与开发公司的房产交接,加强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。
物管费之所以收不上来,原因主要有:
一是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的实际涵盖;
二是对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;
三是房屋质量存在问题;
四是部分业主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。
此外,对于那些经做工作仍拖欠物管费的业主,物业公司可通过法律诉讼程序,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推荐阅读:
房屋认购书具备法律效力吗?晴隆律师张龙:
免费咨询电话:17784894163
执业证号:15223201710915845
执业律所: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
律所地址: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科教路15号
法律专长:刑事辩护、合同纠纷、债权债务、交通事故、婚姻家事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