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律师案例
作者:晴隆律师时间:2020-07-18 16:51:05
当事人咨询:律师你好,我想问下,我们家的房子,是婚前老公自己买的,房产证上也只有他的名字,现在我们结婚了,房贷我们一起还。如果离婚,房子是不是他的,我什么都没有?
晴隆律师解答:不是。这是目前社会发展阶段,最为典型的一种情况,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也专门作出了说明。如果夫妻双方离婚,房子是男方的,毕竟房子的首付是男方拿的,且是婚前购买的。但是,离婚后,男方要给女方补偿。补偿要从夫妻结婚的时间算起,那时候还的房贷就不再是男方一个人还,而是夫妻共同偿还。
所以,离婚时,法官要把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部分进行分割,并且要分割增值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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